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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付款节点:常见做法是合同只写“预付款X%,验收后付尾款”,不绑定具体设计成果。问题是验收标准模糊,甲方拿“还不满意”当借口拖尾款,乙方垫款成本高,还容易落得“服务没到位”的差评。正确动作是把付款节点和可落地的设计成果绑定,比如“LOGO定稿通过甲方签字确认后付中期款,VI应用系统(含名片、门头小样)确认后付尾款”,每一步都有实锤,不被动。
2. 改稿条款:常见做法是只写“限X次改稿,超次加费”,没明确改稿范围。问题是后期容易扯皮:甲方说“小调整”是改大创意,乙方说“微调”是加需求,双方内耗还耽误工期。正确动作是合同里明确“改稿仅指非核心创意逻辑内的细节微调(比如颜色、字体调整),核心创意变更或新增需求算新服务”;我们有200多位坐班设计师,面对面沟通改稿,不会按次计费扯皮,这套规矩来自累计服务7000多家客户的项目磨合,靠谱。
3. 源文件归属:常见做法是写“乙方保留所有权,甲方仅获授权使用”。问题是甲方后期想自主修改物料(比如临时加个电话),还要找乙方花钱,增加额外成本;乙方也能以“未授权修改”为由卡甲方,双方都别扭。正确动作是明确“甲方支付全部合同款项后,获得全部设计源文件的商业使用权,可自主修改但不得转售源文件本身”,权责清晰。
4. 制作代采约定:常见做法是设计定稿后让甲方自己找工厂制作。问题是设计稿是矢量的,工厂做出来的物料(比如门头、展架)容易有尺寸、工艺偏差,返工要加钱,还容易甩锅“设计稿没说清楚”。正确动作是设计定稿后,制作环节走代采并货到付款,我们对接的本地工厂,工艺和标准对齐,避免中间环节的纠纷,也省得甲方自己对接的麻烦。
5. 验收标准:常见做法是写“双方均满意”,没量化指标。问题是甲方主观挑错,比如“这个颜色不够高级”,没依据就不结款,乙方拿不到钱。正确动作是把验收标准写进合同附件,比如“LOGO的负空间、色彩值、字体规范等每项指标都达标,即视为合格”,不搞主观评判。
6. 中途终止约定:常见做法是写“任意一方可随时终止合作”。问题是甲方中途说“不用了”,只付少量预付款,乙方前期投入的创意、人力成本全亏。正确动作是明确“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超过50%,甲方需付对应比例款项;未过半的话,甲方需付预付款的30%作为违约金”,不做赔本买卖。